某未批先建項目占用現場(圖一)
某未批先建項目占用現場(圖二)
某未批先建項目占用現場(圖三)
某未批先建項目占用現場(圖四)
近日,有媒體接到一位署名叫肖齊川的福建漳州長泰縣坂里鄉丹巖村第三村民小組村民來信。向媒體反映其于8月18日向省長信箱舉報丹巖村委會未經審批,以政績、盈利為目的將門口洋片私自改變土地用途為由實名舉報、土地流轉金、鄉·村4-6分成,鄉負責代墊資金,村負責賠償舊房等費用的情況。希望借助媒體的力量,將真相曝光,討還一個公道。接到舉報后,有媒體安排工作人員調查。
據舉報人講:該村村委會利用村容整治、舊村改造、地質災害點、老人娛樂中心等項目爭取資金、其中舊村復墾流轉外縣去年每畝39萬多元,加上向上面爭取資金。以村小組組織開會將門口洋片收回用于本小組村民建房,建溪邊綠道公園、老年人娛樂中心、戲臺、庵房頂換木條琉璃瓦、村道路加寬等、其中由于總建房目前共有48套、(本小組總戶數80戶),由于地方政府把每個項目都是灰色地帶,剝奪村民合理的知情權,故意隱瞞,導致當晚開會以多勝少同意收回門口洋片33.2畝基本農田無償供鄉政府規劃,后因村民反對、村委會同意用于溪邊綠道公園8.8畝以超低價格 每畝2.5萬元補償,但小組又將該補償款8.8畝22萬元截留要修路,也就是實際門口洋33.2畝基本農田的補償款村民沒有領到一分錢。為鼓勵村民舊房拆遷,制定出拆遷舊房補償標準一塊地88平方米免費供應、現金補貼3萬元,并負責整地、道路硬化、綠化等、88平方米目前價值17000元,這樣讓沒有建房村民吃了大虧、有建房村民等于賺錢10萬元以上,門口洋片本屬于基本農田保護區、鄉政府、村委會在未經審批的前提下于今年4月動工建設改變土地用途用于建房。
長泰縣坂里鄉丹巖村村民不服,遂實名向該省省長舉報,投訴信通過省長信箱經市縣信訪局、縣國土局于8月26日,經鄉土地所魯民通過本村副書記楊石松聯系,送縣國土資源局出臺的1個11號文件,要舉報人本人簽收,由于該舉報信的對象是丹巖村委會、國土局卻通過副村長來傳達,把舉報人的私人信息公開泄密。
據了解,雖然村民多次舉報,但是該項目至今未停工,并且鄉里還加快了進度,說是要春節以前完工,縣政府來參加驗收。雖然現在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不能侵害百姓的合法權益,但是坂里鄉政府卻頂風作案,欺上瞞下,未批先建,嚴重違背中央政策,權力無限大甚至凌駕于國法之上,相關領導是否應該問責?
(責任編輯:威展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