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鄒平一中高二(1)班班主任柴某,在晚自習期間,擊打班內學生鵬飛胸部,并踹了其一腳,鵬飛搖晃兩秒后倒地昏迷,隨后經搶救無效死亡。本報(濟南時報)曾刊登《高二男生被指遭遇“談話死”》一文。2012年7月11日,本報刊發追蹤報道《鄒平高中生“談話死”案開庭》,報道了隨著師生“談話過程”的錄像在法庭上公開,“談話死”現場得到還原一事。
近日,記者從柴某辯護律師處了解到,山東省無棣縣人民法院作出判決:柴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零6個月。被告方表示將繼續上訴。
死因
雙方各執一詞,重新尸檢遭駁回
2012年7月9日上午,在無棣縣人民法院,鄒平一中學生鵬飛與班主任柴某“談話過程”中死亡一案開庭審理。與此前事件進展相比,最引人關注的是,事發當晚,柴某與鵬飛談話整個過程的監控錄像得到還原。錄像顯示,從柴某動手到鵬飛倒地昏迷,不到10秒鐘。其間,柴某用手推了鵬飛胸部一下,之后抓住其衣服拉拽,又踢其左腿外側一腳。鵬飛站立搖晃兩秒鐘后倒地,隨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對于鵬飛的死因,法醫鑒定為“頭部遭受摔跌致顱腦損傷死亡”。被告方則認為,受害人在幾分鐘之內死亡,屬于猝死,從尸檢結果可以看出,受害人心室壁厚度超出常人,因而對尸檢報告“顱腦損傷死亡”表示質疑。被告方律師表示,庭審結束后,柴某一方提出的重新尸檢的申請遭到駁回,但并未說明詳細理由。
原告
民事訴訟被駁回,孩子父母已重新工作
從被告方律師提供的判決書上,記者看到,無棣縣人民法院宣判,鵬飛父母對柴某和鄒平縣第一中學提出的附帶民事訴訟,都遭到了駁回。根據此前的開庭審理記者了解到,原告方曾要求柴某賠償其誤工費及死亡賠償金近48.6萬元,并要求鄒平一中賠禮道歉。鄒平一中相關負責人表示,學校在開庭之前,已全額賠付給了原告90余萬元的死亡賠償金。
10月7日下午,記者多次撥打鵬飛母親劉女士的手機,但一直無人接聽。隨后,記者聯系上了鵬飛在老家鄒平縣魏橋鎮的伯伯范廷利,他表示,鵬飛的父母目前已經回到上班地點,開始重新工作。“兩個人的生活狀態基本恢復,大部分時間都投入到了工作中去。”他說,對于法院宣判一事,他并不知情。
庭審當日,范廷利參與了陪審,對于被告律師的辯護,他不能理解。問及鵬飛的死因,他堅持認為,“孩子肯定是老師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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